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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 ​

背景 ​

为贯彻落实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,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等相关规定,商务部于2025年7月正式公布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。

发布历程 ​

  • 2020年6月8日: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,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。
  • 2025年7月23日: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介绍,按部署,商务部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》。

主要内容 ​

《清单》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、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、物品范围,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。

放宽的管理措施 ​

  1. 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放宽:

    • 取消了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
    • 覆盖约80%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
    • 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
    • 主要涉及医疗、工程、印刷、农业、电力、焊接等商品
  2. 保税维修业务开放:

    • 在现行自贸试验区、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,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
    • 实现保税维修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

清单的意义 ​

《清单》的出台旨在助力海南自贸港优化贸易发展环境,增强贸易发展动能。它从两个方面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:

  1. 提升透明度: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、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、物品范围,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。
  2. 提升开放度: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、维护国家安全、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,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,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。

相关监管办法 ​

为配合《清单》的实施,海南省还出台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执行例外措施进口货物的监管办法(试行)》,对执行例外措施的进口货物实施清单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