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
背景
为贯彻落实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,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等相关规定,商务部于2025年7月正式公布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。
发布历程
- 2020年6月8日: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,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。
- 2025年7月23日: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介绍,按部署,商务部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、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清单》。
主要内容
《清单》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、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、物品范围,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。
放宽的管理措施
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放宽:
- 取消了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
- 覆盖约80%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
- 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
- 主要涉及医疗、工程、印刷、农业、电力、焊接等商品
保税维修业务开放:
- 在现行自贸试验区、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,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
- 实现保税维修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
清单的意义
《清单》的出台旨在助力海南自贸港优化贸易发展环境,增强贸易发展动能。它从两个方面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:
- 提升透明度: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、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、物品范围,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。
- 提升开放度: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、维护国家安全、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,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,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。
相关监管办法
为配合《清单》的实施,海南省还出台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执行例外措施进口货物的监管办法(试行)》,对执行例外措施的进口货物实施清单管理。